泸州市发改委发布《泸州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》,到2025年,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。较“十三五”末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.75万立方米/日,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0.16万公里,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0.5万立方米/日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%以上,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0%,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%。
生活垃圾处理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3750吨/日左右,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00吨/日左右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%左右,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*。
固体废物处理。固体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,回收利用规模不断扩大,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8%(尾矿除外)。
危险废物、医疗废物处置。基本补齐危险废物、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,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得到充分保障,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,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*,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。
(来源:泸州市发改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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